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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体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补充细则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9-21 19:57:0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一、文化分70%  (一)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者当年凭证书加1分;学生通过cet-4者当年加2分;通过cet-6当年加分3分;参加第二学历学位学习者,学习当年加2分;最终文化成绩=(学习成绩分+奖励分)*70%

(二)文化成绩计算,选修课成绩计算与否,班上同学自由表决,大多数同学无异议即可;选修课挂科同样做奖学金降等处理。

(三)英语ABC班在大一、二学年,因修课程不同,在最后学习成绩栏里{+(1÷2)(总学分-44},总学分统一按A(或没有A班学生,则按B班计算)学生学分计算。

二、素质分(30%)加分细则,基础分75分,在此基础上,上个学年院评年度的校级三好,优干,奖学金类证书不加分。本学年获得荣誉,提供有效证书(或公众均认可的)按以下计算:

(一)各学生党支部支部书记加3分,其他支部委员会成员加分由该支部书记来定。(指素质分)

(二)班委成员的加分主要依据其贡献由测评小组核定,分值根据学生手册上的规定(见119页)上下浮动。(指素质分),

(三)获得校优秀文明寝室,寝室每人加5分;院级加2分(指素质分)。

(四)在校报、学校官媒上发表文字、图片加1分每次,累计不得超过3分。其他校刊媒体上发表文字、图片每次0.5分,累计不超过2分。(指素质测评分)

(五)院三下乡实践加1分,获得优秀者加2分。(指素质分,当年未评定者,次年加分)

(六)参加校、院规定的集体活动(非竞赛类)的按每次0.5分,累加不超过3分(晚会,志愿服务等)。

(七)发表文章: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加20分(校方期刊数据库为准),省级期刊加5分每篇。

(八)在社团协会任职,会长加3分,副会长,各部长加2分,副部长加1分,优秀干事加1分。

(九)参加各类专业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者凭证书加分。如:国家一级裁判证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、人力资源师、初级会计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证券从业资格证等国家机关颁发的当年加10分;托福、雅思6.0通过者加10分;二级裁判员、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当年加5分;普通话测试当年通过二级以上加2分,一乙加5分。

(十)参加学校各种竞赛活动,凭证明(公众承认的不用证明)每次加0.5分,累计不超过2分(同类别不累加,不可与第六条活动累加)。

(十一)社团、各职能部门举办的活动竞赛,获得的奖项按院级加分。

(十二)表达参军入伍意愿,并积极配合上站体检的,依据当年应征入伍志愿加5(以武装部名单为准)

(十三)学生参加各类竞赛,投稿,获得表彰的,加分等级看最终落款单位。国家级必须有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印章。非行政职能部门的(学会、协会、组委会等),按降一级别对待。如:英语竞赛、挑战杯、创业大赛(需审核竞赛水平)等认可为国家级。

说明:本细则与《学生手册第十版》第124页的加分细则均为各班评分考核依据;院学生会与校学生会同级,任职不累计;社联与协会同级,也不累计。

三、减分细则

(一)评比的一学年内,受通报批评的同学在综合素质拓展分中扣5分(在最终结果中扣除,最高分为100分,不在过百分后扣除,有两次通报的学生不参与评定),并在原评定的奖学金等级中做除等处理。警告及上以的处分,不参与评比。

(二)违章用电寝室扣20分,晚归者扣10分,夜不归宿者扣30分,寝室内务检查后五名扣2分,扣分累积。(单指素质分)

本规则归体育学院学工工最终解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责任编辑:冯振凯